​刘渊:挖掘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发布时间:2024-01-25来源:吴丹李浏览次数:11

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数字经济加速发展,数据已经成为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元素。加强数据治理、保护数据安全,为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安全屏障,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其中,公共数据的开放运营能够迅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社会服务与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全社会运行效率提升,是当下和未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动能、新路径。

作为数字经济先行省,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开创了新局面,更在不断探索如何以数据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数据科学与管理工程学系教授、浙江数字化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刘渊及其团队关注到公共数据赋能营商环境的巨大潜力。数据要素环境对营商环境有何意义?政府政策在其中起到怎样的作用?公共数据开放运营如何影响市场环境?日前,刘渊团队在《光明日报》刊发文章,为挖掘公共数据要素价值、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122日《光明日报》第6版截图

*以下为光明日报刊载原文

挖掘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刘渊、李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营商环境”,“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营商环境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致力于改善由土地、道路、水、电等各种要素与基础设施构成的“硬环境”,又要同步优化由政策、法律、规则等构成的“软环境”。数字化的深入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治理模式,市场运转和商业运行随之发生深刻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维与路径亟须创新变革。

公共数据作为关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数据要素,不仅包括政务数据,而且涵盖市场主体在商业活动中产生的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数据,其开放运营能够迅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社会服务与治理各个环节,推动全社会运行效率提升,是当下和未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动能、新路径。以公共数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就要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价值,既着力解决企业运营的基础设施环境与各类生产要素上的成本制约,实现要素“硬环境”优化,又通过提供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制度措施,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和市场“软环境”。

优化要素环境,推动传统生产要素的降本增效

传统生产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可获取性弱、流动性低、边际成本高等问题,以公共数据优化要素环境,就要挖掘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提高传统生产要素供给能力、加快流通效率和激发增值潜力。

提高传统生产要素供给能力。传统生产要素具有竭耗性、排他性等特征,呈边际效益递减趋势。数据要素作为“非物质化、非实物态”的技术产物,具有可复制性、非竭耗性、非排他性,打破了传统生产要素有限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例如,依附于土地要素的生态资源,借助于卫星遥感测绘数据实现碳汇计量、收储、认证之后,市场主体可将其转化为数据产品,以商业运作模式加入全国碳汇市场进行线上交易,使生态资源突破原材料限制,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

加快传统生产要素流通效率。传统生产要素的实体特征决定其只能在有限时空范围内进行流通,易受外部环境影响。相对而言,数据要素在数字空间以趋近于零的边际成本高效流通,突破时空限制。数据要素通过数字化采集、表征等手段附着在传统生产要素上,在政府引导下,以公共数据打破数据要素流通壁垒,疏通数据要素流通渠道,借助市场主体的广泛性和活跃度,有利于提升传统生产要素流通效率。

激发传统生产要素增值潜力。数据要素具有规模报酬递增、非竞争性、低成本复制的特征。公共数据与传统生产要素融合,能够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传统生产要素增值潜力。数据与劳动力融合,可以促进线上劳动等新型劳动形式出现,以其异地异时的特征打破传统劳动方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数据与土地融合,能够改变土地需求结构,实现现有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利用;数据与资本融合,能够辅助投融资决策,推动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优化制度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与效能提升

营商环境是一个多主体交互的复杂系统,既包括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交互成本,又包括企业与政府交互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中,制度性交易成本是营商环境的关键因素,必须依靠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以提高响应与服务能力、提升监管与治理水平。政府应转变为多主体协同模式下的“统筹规划者”,通过政府与市场接口的数据交换来协同各个主体在场景中的行为,打造精准、规范、系统的制度环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提高政府响应与服务能力。政策环境与政务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优化政策环境重点解决政策设计连续稳定、政策推出公开透明、政策内容公平合理、政策执行真正落地等问题;优化政务环境重点解决如何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政务服务等问题。公共数据助力服务型政府建设,就是以数据共享作为关键突破口,实现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以数据驱动变革管理模式,加快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提高政府业务响应能力和服务提升能力。

提升政府监管与治理水平。将公共数据用于政府监管与治理,可以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例如,通过分析市场竞争数据、企业行为数据等,职能部门能够有效监测和管理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价格操纵、虚假宣传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此外,公共数据记录了大量主体历史数据,能够以较低的追踪成本与验证成本推动市场信用体系创新。例如,通过分析公共数据,如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行业趋势等,金融机构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从而实现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

促进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公共数据有助于打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商协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使得政府、企业等不同主体打破传统边界,在广泛互联的基础上不断共享创新,促成主体之间连接交互、形成全新的协同关系,使政府提升行政管理效率,主动参与服务交付,在社会范围内协同各主体进行价值共创。应基于安全共享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界定数据主体权责,通过接口的数据交换协同市场主体,完善政商协同,营造干事创业和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市场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公共数据开放运营本质上是政府数字治理创新,政府将公共数据开放给企业、个人、非营利组织等,鼓励社会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够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促进市场主体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市场新业态与新模式,进一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公共数据可被视为政府向市场提供的一种公共品,有助于实现数据要素的均等化分配,破除市场信息壁垒,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能够为市场主体公平地提供更多的公共信息和高质量数据,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决策风险,而且能够降低市场主体在信息搜寻、获取和验证上的高昂成本,让市场主体在信息透明、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中良性竞争,形成健康发展生态,确保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待遇平等。

促进市场主体分工协作。公共数据有助于不同规模市场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各类要素与资源,形成高效合理的分工协作与价值共创模式,从而创新生产要素供给方式。如大企业投资实物生产资料并将其进行数字化,通过分离所有权和使用权,将使用权共享给同一场景或其他场景中的中小微主体,用于增值开发应用,形成重资产与轻资产分工协作的生态型数字经济。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反过来有利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引导生产资料的增值开发应用,激活数字化对实物生产资料的倍增作用,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催生市场新业态与新模式。基于公共数据开放,数据要素被源源不断关联、流通、沉淀,有助于创造和催生新需求与新场景,在数字空间中形成新型社群关系,通过网络效应不断夯实壮大主体数量及其交互频次,加快形成具有巨大价值创造潜力的新业态与新模式;能够在海量数据与场景需求之间架起数据价值聚合与安全互信的平台,由政府制定规则、市场提供技术、社会广泛参与,让数据定义场景,激活市场价值;有利于合理配置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相关主体在数据要素产权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全链路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公平、高效、激励与规范相结合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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